7月21日,一省会城市人民政府原参事被“双开”!当天,据济南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济南市委批准,济南市纪委监委对济南市人民政府原参事岳隆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岳隆杰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在任市属金融企业“一把手”期间,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违规插手信贷项目,违法发放贷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转移隐匿赃物,对抗组织审查;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违反组织原则,任人唯亲;违反廉洁纪律,由下属单位报销个人费用;违反工作要求,干预和插手招投标活动;无视法律规定,违规向企业投资;“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对于岳隆杰的所作所为,有关部门评价称其“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违法发放贷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济南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济南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岳隆杰开除党籍处分;由济南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简历显示,岳隆杰,男,1966年12月出生,山东淄博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他长期工作于金融系统,曾任人民银行淄博市分行办公室副主任,金管科副科长(主持工作),办公室主任;人民银行淄川区支行行长;淄博市中心支行副行长;东营市中心支行行长;济宁市中心支行行长。
2013年8月,岳隆杰任山东省莱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2015年7月,兼任莱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2016年1月,任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3年6月,辞去莱商银行董事、董事长职务。2023年10月,任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参事。直至2025年2月24日,济南市纪委监委通报,岳隆杰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莱商银行原名莱芜市商业银行,于2005年7月设立,并于2008年更名为莱商银行,岳隆杰是莱商银行的第二任董事长。在该银行领导层,岳隆杰的落马并非孤例。早在2016年9月,莱商银行首任董事长李敏实因违规自定薪酬、私设“小金库”为高管人员发放绩效薪酬等问题被“双开”。2018年10月,李敏实因犯有贪污罪、国有公司及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40万元。
除上述两人外,莱商银行原副行长李锋也被“双开”。2024年3月,济南市纪委监委通报称,莱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李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济南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7月,李锋被“双开”。通报指出,李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使用信贷资金买卖股票;“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办公楼处置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2025年1月,李锋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有媒体注意到,李锋在莱商银行分管信贷管理部期间,与岳隆杰任期重叠。
资料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澎湃新闻等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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